董事會
黛博拉·韋恩斯坦
韋恩斯坦女士曾擔任以下公司的董事: OpenText 自2009 年12 月起。 、證券法、併購和商業公共和私人公司的法律代表,主要是在知識型成長型產業。在創立 LaBarge Weinstein LLP 之前,Weinstein 女士是 Blake, Cassels & Graydon LLP 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,1990 年至 1997 年在渥太華執業,1985 年至 1987 年在多倫多執業。韋恩斯坦女士獲得了 Martindale-Hubbell(美國)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方面的最高評級。 LaBarge Weinstein 也被《加拿大律師》評為十大企業精品店之一。韋恩斯坦女士擁有法學學士學位。來自約克大學奧斯古德霍爾法學院。